| “廉泉清韵” 全国歌词征集启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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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纪委 文章来源:市文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6 16:18:43  |
连州,位于粤西北,毗邻湘、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连州地灵人杰,历史上清官廉吏代有人出。唐代宰相刘瞻——“身无数亩之居”,南汉仆射黄损——为谏朝廷政治清明“悬印挂冠”,连州刺史刘禹锡——“功利存乎人民”之民本思想;何坦知连州,其“士能寡欲,安於清澹,不为富贵所淫,则其视外物也轻,自然进退不失其正”的勒石,实为廉政之名言……
连州,廉洁文化源远流长,润育连州之正气。宋代理学创始人、《爱莲说》作者周敦颐作广东提刑时,在连州巾峰山麓石壁上,亲手题写“廉泉之源”四个大字。“廉泉之源”摩岩石刻,长宽各二尺,字体朴拙笔笔不苟,历时千年仍正气凛凛。
“廉泉之源” 摩岩石刻作为连州廉政文化的象征,启迪着人们击浊扬清,为官清廉。为使“廉泉之源”的千年廉政文化资源煥发异彩,打造“廉泉新韵”廉政文化品牌,进一步弘扬正气,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连州市纪委和市文联共同举办“廉泉清韵”歌词征集活动,告示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业余词作者以及各行各业有兴趣者均可参与。
二、作品要求
1、具有时代感。作品围绕“廉泉新韵”和连州市廉政文化建设主题,彰显“廉泉之源” 既昭古人又示来者的丰富内涵。
2、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感染力强、朗朗上口、悦耳达情、易于传唱,注重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时代特点与地域文化的结合。
3、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为了使广大参与者了解“廉泉之源”摩岩石刻,同时便于大家创作,请大家浏览连州纪检监察网(廉泉网)廉泉文苑中的《周敦颐与“廉泉”》(http://lzjj.qyjj.gov.cn)。
三、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须附投稿人情况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均可。邮寄的歌词作品须用A4纸,每位作者提交作品不超过3首。
2、投稿地址:广东省连州市爱民路51号连州市纪委办公室。邮编:513401(信封上注明歌词应征)。联系人:梁伟洪。电话:0763— 6635009,邮箱:lzjwsj@21cn.com。
3、截稿时间:2009年10月30日。
四、评选时间和评选方式
1、 2009年11月。
2、 采用专家评审后报组委会审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1、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对获奖者由组委会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同时在连州纪检监察网(廉泉网)等媒体公布获奖者姓名、作品。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2、投稿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
3、作品一经入选,其发布、出版、收藏和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组委会有对作品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力。
4、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
中共广东省连州市纪委 连州市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连州部分廉吏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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