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项目的通知 |
| 粤考院[2008]292号 |
作者:fanx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6 11:03:55  |
| 各市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为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安全、有序、科学、规范地进行,保证高等学校招生公平、公正,根据中学体育教学的目标要求,结合现阶段我省普通高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培养目标,经组织专家论证和有关高等学校讨论,决定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项目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项目设置
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只进行身体素质项目的测试,不再进行专项测试。每位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四个指定项目的测试。
四个指定项目是:100米跑,原地推铅球,中长跑(男子l500米,女子800米),立定三级跳远。
二、考试形式及计分方法
体育术科统一考试仍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四个项目的具体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中明确。
体育术科统一考试成绩按原始分计分,满分300分,每个项目的满分均为75分。每位考生的体育术科成绩为四个项目得分之和。
三、其他
请各市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中学,并要求各中学通知到有关考生。相关事宜请与我院高考研究部联系。联系人:范韶彬,联系电话:020—38627936,13925063712。
主题词:普通高考体育调整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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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fanxin 责任编辑:fanx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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