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中小学地方教材立项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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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省教厅 文章来源:省教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 20:2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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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编写供中小学生使用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图册、音像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教学辅助资料等)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立项。
2.申请立项须填报此表一式四份。
3.“教材类别”是指:必修课教材、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资料、职中教材、地方乡土教材、专题教育读本、教学挂图、电教教材、教辅资料等。
4.“拟试验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须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写明是否同意该教材通过初审后在当地有关学校进行实验,以及相应的理由。
5.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联系电话: 020-37626316,37627986;邮政编码:51008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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